总务处(奉化校区建设办公室)
 首页  部门概况  公告通知  基建信息  后勤服务  下载中心  服务指南  学校主站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后勤服务>>膳食管理>>正文

学校食品监管员职责

作者:  来源:   发布时间:2015-04-28  浏览次数:

1、全面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。

2、负责对各食堂工作进行考核。

3、负责食堂同校方的日常沟通工作。

4、组织日常的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维修,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
5、不定期的组织检查食堂卫生、菜价价格、搭配的比例, 随时监视供餐台的饭,菜,份量是否充足,保证供餐 正常有序的进行。

6、定期组织召开食堂承包单位负责人列会,不断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。

7、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,杜绝一切食品安全隐患,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。

8、做好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。

关闭

版权所有: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 备案:浙ICP备11036339号
   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