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务处(奉化校区建设办公室)
 首页  部门概况  公告通知  基建信息  后勤服务  下载中心  服务指南  学校主站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后勤服务>>膳食管理>>正文

食堂从业人员职责

作者:  来源:   发布时间:2015-04-28  浏览次数:

1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,遵照“五常法”操作

2、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操作,从业人员一年必须体检一次。

3、厨房、供应食品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带口罩;手套;穿白色工作服进行工作。

4、供应食堂的各种蔬菜、食品必须清洗干净,餐具每天进行消毒。

5、食堂餐桌、地面要及时打扫清理干净。

6、厨房各种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,冰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,并保持干净。

7、食堂留样工作专人负责制,食堂留用的食物必须放入温度摄氏0c-6度,冷藏柜内保持清洁,留样的食物每份不少于50克,并用标签标明,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。

关闭

版权所有: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 备案:浙ICP备11036339号
   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