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疾病预防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
为保障师生健康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《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规范》等法规,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所有场所,包括教学区、宿舍、食堂、实验室等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预防为主:强化健康监测与环境管理,落实疫苗接种、卫生教育等措施。
快速响应:建立疫情监测、报告、隔离、处置全流程机制。
协同管理:校领导统筹,多部门联动,师生共同参与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
第四条 领导小组
组长:校长
成员:分管副校长、校园建设处处长、学生处处长、校医室负责人、各学院党委书记、校医室负责人
职责:统筹疾病防控规划,审批应急预案,协调资源保障。
第五条 执行机构
校医室:负责日常健康监测、疫情报告、消毒指导。
学生处/辅导员:落实学生晨检、因病缺勤追踪、健康档案管理。
校园建设处:保障环境卫生、食堂卫生、防疫物资储备。
第三章 预防措施
第六条 健康监测
1. 新生入学体检:100%覆盖,建立个人健康档案,异常情况及时上报。
2. 年度体检:教职工每年1次,学生每学年1次,重点监测传染病指标。
3. 日常晨检:辅导员每日检查学生体温及健康状况,发现异常立即隔离并上报。
第七条 疫苗接种
配合疾控部门组织流感、乙肝等疫苗接种,建立接种档案。
实验室人员、医务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强制接种相关疫苗。
第八条 环境卫生
1. 教室、宿舍每日通风≥3次,每次≥30分钟。
2. 公共区域每周消毒1次,疫情高发期增加频次。
3. 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监管,定期抽检食材。
第九条 健康教育
1. 每学期开展1次传染病防控讲座,内容涵盖艾滋病、流感、肺结核等。
2. 通过公众号、宣传栏普及七步洗手法、口罩佩戴等防护知识。
第四章 疫情监测与报告
第十条 监测机制
校医室每日汇总全校健康数据,发现聚集性病例立即启动预警。
实验室、食堂等重点场所设置专人监测异常情况。
第十一条 报告流程
1. 班级层面:辅导员发现发热、皮疹等症状学生,2小时内报告校医室。
2. 校级层面:校医室核实后,24小时内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。
第五章 应急处置
第十二条 隔离措施
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转移至校内隔离室,通知家长并送医。
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,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。
第十三条 消毒与防护
疫情发生后,校医室指导对教室、宿舍、公共区域全面消毒。
为隔离人员提供防护用品(口罩、消毒液等)。
第十四条 心理支持
心理咨询中心开通24小时热线,提供心理疏导服务。
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
第十五条 资源保障
设立专项经费,储备至少3个月的防疫物资(口罩、消毒液、体温计等)。
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提升教职工应急处置能力。
第十六条 监督考核
校园建设处每学期联合校纪委检查制度落实情况,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。
对瞒报、漏报疫情的责任人依规追责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校卫生安全管理委员会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八条 根据疫情变化或上级要求,可适时修订本制度。